
中国香港与土耳其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将于2月4日生效。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(商经局)局长丘应桦表示,协定加强对投资的保障,将提升投资者信心,扩大中国香港与土耳其之间的投资流动,为两地经济发展带来裨益。
▲商经局局长丘应桦于2023年10月31日签署中国香港与土耳其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(投资协定)。丘应桦(左)与土耳其驻港总领事Kerim Sercan Evcin(右)交换已签署的投资协定文件。(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资料图片)
协定扩大投资流动
根据协定,两地政府承诺为对方投资者提供保障,例如公正、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;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;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。协定也规定投资争端可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,包括仲裁。
商经局局长:特区政府
致力扩展中国香港全球经贸网络

丘应桦说,特区政府致力扩展中国香港的全球经贸网络,积极寻求与新兴市场,包括中东和其他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地区具潜力的伙伴签署投资协定或自由贸易协定。特区政府已大致完成与卡塔尔的投资协定谈判,与秘鲁的谈判也进度良好。同时,特区政府正与孟加拉国、埃及和沙特阿拉伯探讨签订投资协定。
中国香港至今与33经济体
签订24份投资协定
中国香港至今已与33个外地经济体签订24份投资协定。除与土耳其于2023年10月签署的协定外,其余外地经济体包括10个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(即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)、澳洲、奥地利、巴林、比利时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韩国、科威特、卢森堡、墨西哥、荷兰、新西兰、瑞典、瑞士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。
详情请参阅工业贸易署网页(https://www.tid.gov.hk/sc/our_work/trade_and_investment_agreements/ippa.htm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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